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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田煦/綜合報導) 「春山走廊振興計畫」撥款翻倍,旨在幫助沿線企業進行安全和形象改善,總額增至150萬美元。
該計劃此前撥款75萬美元。符合資格的企業現在每家可獲得最高7.5萬美元的撥款,用於改善項目,例如提升店面外觀和店面形象、改善安全、照明和交通流線、營造公共空間以及創作公共藝術作品。
官員表示,申請者需提供計畫總成本25%的配對資金。但是,對於具有顯著社區效益、文化意義或經證實存在財務困難的項目,重建局可能會豁免或減少此配套資金要求。
這項撥款增加是因為在走廊持續重建的過程中,安全問題仍然是該地區企業關注的重點。
Sarah Kim是韓國城廣場內一家名為Bbear的小型家庭咖啡館的老闆。她說,她的店是2024年近30家被盜店舖之一。
Kim說,我們不得不重新裝修,這裡的安全問題實在令人擔憂。遭竊經歷讓她更加確信,該地區最迫切的需求是安全。她的物業經理正在研究這筆撥款,希望用這筆錢安裝新的監視器和照明設備。
Kim表示,希望這筆撥款能幫助她的店和其他店家更好地融入社區。
官方表示,該項撥款為報銷型項目,這意味著獲批的申請人必須先完成相關工作才能獲得資金。
申請資格:申請人必須是春山唐人街文化走廊重建區內的業主、物業經理或合格商業租戶。
業主/物業經理申請條件:
*在重建區範圍內擁有商業房地產。
*無未繳稅款或未解決的克拉克縣違規記錄。
*必須同意對所有已完成的改造工程簽訂為期五年的維護協議。
*如果物業有租戶,則必須同意在工程完成後至少12個月內不提高參與租戶的租金或更改租賃條款(合約約定的漲幅除外)。
*物業經理可代表業主提出申請,但需獲得業主的書面授權。簽署撥款協議前,必須提供經公證的業主授權書。
合格商業租戶申請條件:
*在重建區內經營商業業務。
*必須提交一份有效且已簽署的租賃合同,剩餘期限至少為三年(含續租選擇權)。租賃合約不得為按月續租。
*房產必須符合克拉克縣的良好信譽要求。
*需提供房產所有者的書面授權。強烈建議在申請時進行公證,但必須在簽署撥款協議前完成公證。
申請資格需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房產必須位於重建區5區或6區內
*房產必須用於商業用途
*住宅和工業用地不符合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按時繳納房產稅,且無未解決的違規記錄
*過去五年內不得有公司或個人破產紀錄
*申請人過去五年內不得獲得重建區撥款
申請截止日期為4月15日
春山走廊計畫撥款翻倍至15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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