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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方明誠/綜合報導)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近日再度駁回了美國職棒大聯盟(MLB)球隊奧克蘭運動家隊(Athletics)註冊「拉斯維加斯運動家隊」(Las Vegas Athletics)和「維加斯運動家隊」(Vegas Athletics)商標的申請。
根據文件,該機構裁定運動家隊不具備獲得商標註冊所需的「顯著性」。「ATHLETICS指的是需要身體技能和耐力的運動、鍛鍊和遊戲等活動,因此先前的註冊不足以支持申請人關於已獲得顯著性的主張,該主張不被接受。」法院文件寫道。
專利商標局認為,「運動(athletics)」是一個過於寬泛的統稱,不適合註冊為商標。在商標法中,僅描述球隊提供的服務及其地理位置是不夠的。雖然「拉斯維加斯運動家隊」這個名稱指的是拉斯維加斯的一支職業球隊,但專利商標局認為它還有其他太多可能的用途。理論上,其他公司可能需要使用「拉斯維加斯」和「運動」這兩個詞來描述他們的業務。
然而,其他職業球隊通常無需應對這種爭議。對大多數職業球隊來說司空見慣的商標註冊流程,對運動家隊的管理層來說卻成了一場煎熬。美國專利商標局的駁回實屬罕見,是對球隊商標註冊努力的否定。
商標獲准的一大障礙是,目前拉斯維加斯與這支MLB球隊之間缺乏緊密的地理聯繫。運動家隊的管理層尚未開始以「拉斯維加斯運動家隊」的名義進行市場推廣。由於缺乏球隊與拉斯維加斯名稱及其後續關聯(包括商品銷售)的充分證據,政府可參考的依據有限。
專利商標局駁回了運動家隊關於他們已經註冊了與多個城市相關的「運動家」商標的論點,這些城市包括他們之前的球隊主場堪薩斯城和費城。專利商標局重申,每項商標申請都應單獨評估。在眾多城市長期使用「Athletics」品牌並不足以滿足商標註冊要求。“根據第2(f)條規定,申請人證明其已獲得顯著性的舉證責任相應較高,需要提供更多證據。”
「拉斯維加斯運動家隊」或「維加斯運動家隊」商標最終可能獲得批准。隨著球隊與維加斯的聯繫日益緊密,他們將能累積必要的證據以獲得批准。然而,目前運動家隊正面臨困境,因為他們難以阻止其他組織利用新隊名獲利。
奧克蘭運動家隊的球迷組織「Last Dive Bar」長期以來一直公開反對球隊離開灣區的爭議性決定,該組織於週二宣布重新推出「拉斯維加斯運動家隊」T恤衫。他們於2024年3月申請註冊「拉斯維加斯運動家隊」商標,意在給運動家隊老闆約翰·費雪(John Fisher)和球隊製造麻煩。
運動家隊計劃在2028年美國職棒大聯盟賽季開始前,從位於薩克拉門託的臨時主場遷至拉斯維加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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