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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柳俐/綜合報導)拉斯維加斯一名男子表示,他在兩家二手車行支付訂金後,最終並未購車,卻損失了1,000美元,且他聲稱自己從未簽署任何載明訂金「不予退還」的文件。
78歲的退伍軍人唐尼・安德森(Donny Anderson)指出,他當時認為訂金只是用來「暫時保留車輛」,以便自己繼續比較、尋找合適的車款。
「他們沒有給我任何解釋,只說:『我們不會退還你的訂金。』」安德森表示。
安德森表示他在尋找符合預算的車輛期間,分別在兩家二手車行——Used Car Outlet與Newport Motors——各支付了500美元訂金。
在Used Car Outlet,安德森原本考慮購買一輛日產Rogue,但在持續比較後決定不繼續交易。
「我一直在找合適的車。」他說,「我真的希望能找到本田或豐田。」
幾天後,安德森前往Newport Motors,看中一輛2009年的別克Lucerne,但又在數日後決定放棄購買。
「我想要更合理的選擇,特別是每月付款方面。」他說。
安德森表示,他已近一年沒有車可用,只能依賴大眾運輸或他人接送,這讓他的決定更加困難。
「我14歲就開始有車,現在這個年紀沒有車,真的很不方便。」他說。
當安德森向兩家車行要求退還訂金時,雙方皆拒絕退款。
業者Newport Motors回應表示,即使沒有書面合約,他們的訂金仍屬不退還性質。
一名當地消費者權益律師指出,依內華達州法律,訂金爭議往往取決於是否有書面文件。即使沒有合約、簽名或書面揭露,口頭約定在法律上仍可能有效,但業者一般被期待事前清楚說明訂金條款。
「如果他們一開始就告訴我,『不買車訂金就沒了』,我絕對不會付那500美元。」安德森說。
安德森表示,Used Car Outlet之後曾告知會退款,但截至目前,安德森仍未收到款項。
如今損失1,000美元,安德森表示計畫將兩家車行告上法院,同時也希望自己的經歷能提醒其他消費者提高警覺。
「我沒有拿到任何文件副本,我自己也知道應該更小心。」他說。
消費專家提醒,民眾在支付任何訂金前,務必確認是否可退、要求將條款寫成書面,並確保收據上清楚載明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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