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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方明誠/綜合報導)內華達州公共事業委員會(PUCN)正在考慮對內華達州能源公司(NV Energy)處以100萬美元的罰款,原因是該公司試圖在其年度收入調整申報中追回維修費用。
委員會發現,內華達能源公司試圖透過向用戶收取2022年兩起第三方挖土機事故的維修費用,這兩起事故中挖土機撞斷了多條輸電線路。
委員會曾在其一般費率調整案中命令內華達能源公司不得將維修費用轉嫁給用戶,內華達能源公司當時也同意了。然而,委員會發現該公司「明顯未能、疏忽或拒絕」遵守其命令,因此監管機構建議對其處以100萬美元的罰款。
5月份提交的文件中指出:“工作人員對(內華達能源公司)能否妥善審查和篩選納入費率調整案的成本,特別是那些委員會明確命令排除的成本,深感擔憂。”
委員會所指的綜合費率調整案,正是先前使該公用事業公司年收入增加1.18億美元,達到每年24.2億美元的那次調整案。這項調整案從10月份開始提高了內華達州居民的電費,以及備受爭議的需求費用。
第一起挖土機事故發生在2022年11月29日,當時NV Energy公司委託第三方公司Tab Construction在南杜蘭戈大道(S. Durango Drive)7095號附近進行挖掘作業。挖掘過程中,挖土機挖斷了三條NV Energy公司所有的電力線路,造成5萬美元的損失。
2022年12月14日,NV Energy委託拉斯維加斯鋪路公司在北彩虹大道(North Rainbow Boulevard)和西夏延大道(West Cheyenne Avenue)交叉口附近進行挖掘作業。鋪路公司在使用反鏟挖土機時,挖斷了兩條NV Energy所有的電力線路,造成另外5萬美元的損失。
這兩起事故都違反了內華達州「One Call Law」法案。該法案要求公用事業公司和業主在進行挖掘作業前撥打811,以避免在挖掘過程中意外挖斷地下公用設施線路。
針對這些事件,NV Energy被命令支付3.5萬美元——其中2.5萬美元上繳州財政總基金,1萬美元上繳內華達州區域共同立場聯盟——用於「加強內華達州One Call Law法案」的培訓和公眾宣傳。
據PUCN稱,該公司可能因試圖將成本轉嫁給用戶而面臨超過500萬美元的罰款,但最終罰款金額調整為100萬美元。
根據11月和12月提交的文件,NV Energy繼續對罰款提出異議,稱其「不合理」。該公司表示,維修費用是「無意中暫時計入」其一般維修費用(GRC)中的。
此外,他們還表示,這些維修費用對公司和用戶造成的財務影響「微乎其微」。
委員會繼續堅持其建議的罰款金額,稱這是“屢次”違規,並且該公司“在處理此類問題時仍然使用相同的員工和相同的內部流程”,並進一步表示“不容忽視”。
這並非該公用事業公司首次被建議處以100萬美元的罰款。
據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PUCN)稱,這是自2023年以來,NV Energy第五次試圖在委員會下令禁止的情況下向用戶追討費用。對於這些事件,該公用事業公司被命令支付 2 萬美元、7.5 萬美元和 5 萬美元的罰款,並被建議支付 120 萬美元,儘管該金額最終調整為 21.8 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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