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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立貝卡/綜合報導) 即將到來的美國最高法院案件,可能動搖內華達州及其他15個允許在選舉日後計算郵寄選票的州的未來選舉制度。
本月稍早,最高法院同意受理一宗來自密西西比州的案件,該案對當地法律提出挑戰。該法律允許凡在選舉日當天蓋郵戳的郵寄選票,即使在投票所關閉後仍可在5天內送達並計入。
內華達州目前規定,郵寄選票可在選舉日後4天內送達;若選票沒有郵戳,則給予3天的送達期限。
內華達州最高法院去年維持這一時限,否決前總統川普競選團隊、共和黨全國委員會以及內華達州共和黨的上訴。共和黨方面主張,延後計票的做法損害選舉誠信與大眾信任。
在2024年首次贏得內華達州後,川普於3月底發布行政命令,要求政府執行規定,即「選票必須在法律所規定的選舉日期之前投出並收到」。
民主黨全國委員會表示,這起案件不僅關乎密西西比州。
該黨在聲明中指出,這項案件對數十個州具有影響,因為這些州會計算選舉日投出但郵寄延遲送達的部分選票。
另一方面,內華達州議會上週三通過一項決議,將於2028年詢問選民是否將郵寄投票寫入州憲法。
共和黨對最高法院受理案件表示讚許,而民主黨則抨擊這項挑戰。
共和黨全國委員會主席Joe Gruters在聲明中主張,大量郵寄選票延後計算「破壞選舉的信任與信心」。
在最高法院11月10日批准受理後,內華達州州務卿Francisco Aguilar指出,該州人口最多的克拉克縣與沃索縣在2024年選舉中,有超過98%的郵寄選票於選舉日就已送達。
Aguilar表示,真正的問題是各縣是否具備足夠能力及時計算郵寄選票。要解決瓶頸,就需要對選務系統投資,而聯邦政府在這方面一直未能持續提供資源。
對此內華達兩黨均未回覆媒體詢問。
保守派團體「選舉信心中心」(Center for Election Confidence)向最高法院提交的意見書中,引用了內華達前兩次聯邦參議員選舉的例子。
該組織表示,大量選後送達的選票造成跨黨派且不必要的挫折,而這些問題本可透過遵守聯邦法律輕易避免。
州檢察長Ford則加入反方意見書,主張若強制要求選票必須在選舉日送達,將可能導致大量訴訟,挑戰那些按時寄出但因郵務延遲才抵達的有效選票。
反方文件指出,如果最高法院未在下次全國大選前決定此問題,仍可能以緊急狀況形式再度送至最高法院審理,造成州政府與法院負擔,甚至在缺乏充分審查下做出影響結果的裁決。
根據美聯社報導,最高法院預計在未來數月內進行辯論,可能於明年6月前做出裁決。
民主黨全國委員會主席Ken Martin在聲明中表示,共和黨不希望看到美國人行使投票權。他們試圖限制並侵犯選民的權利,因為他們知道當更多選民投票時,共和黨就會輸。
內華達共和黨人Chuck Muth(負責挑戰選民名冊的組織主席)反駁稱,取消延後截止日「不會剝奪任何人權利」。
他說,每張選票應該在選舉日收到、在選舉日完成計票。我們認為應該如此。
Muth表示,那些無法及時寄出選票的內華達選民可以提前投票、在選舉日到場投票,或將選票投入官方投遞箱。
他並表示,若共和黨在最高法院勝訴,他確信會有人對內華達州法律提出挑戰。
州務卿辦公室指出,郵寄投票已成為內華達最受歡迎的投票方式,其中農村的奈縣(Nye)與道格拉斯縣(Douglas)回郵率最高。
Aguilar表示,身為最高選務官,我的職責是保障內華達州人民的最大利益,並確保投票的安全與便利。內州舉行的是全國最安全、最透明也最容易参與的選舉之一,我們將對任何試圖讓人民噤聲的行動挺身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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